《相对主义》,此词条收录于12/16,仅供参考
相对主义(relativism),是一种认为观点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因立场不同、条件差异而相互对立的哲学学说。该学说主要应用在涉及道德准则的场合,因为在相对的思维模式下,价值观和伦理学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相对主义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取决于争议的程度。
(1)知识与道德方面变动不定的条件应用在个别事物就成为一切事物的尺度,应用在社会特性与文明特性上,如在情况伦理(situation ethics)、阶级、种族道德等亦成为其尺度。这些条件也许是心理学上的、也许是社会学或历史学上的。这些条件若随认识主体对目标的知识转变而改变,则此时的“真理”指一切有用的事物,如实用主义所主张;或指凡有助于生命适应环境的事物,如进化主义所强调的。
相对主义代表人物--恩斯特·马赫
(2)除了上述这些不同的条件之外,早有一种较广义的相对主义,认为人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获取普遍有效的知识,此有限的范围有下面的一些可能性:1)只局限于表面的层次(现象主义、康德的批判哲学);2)感觉与事件(感觉主义);3)经验到的可检证事物;3)只局限于个别事物本身,如唯名论所主张;4)或不提可知的层次,祇一味相对地探讨有关实在界的一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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