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活动的组织原则有:语言运用情境性原则、创造性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以及主体活动性原则。
1、语言运用情境性原则:
儿童的语言是在运用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而儿童语言的运用又是在实际的语言交流中实现的。新《纲要》明确要求“要创造一个自由、宽松的语言交往环境,支持、鼓励、吸引幼儿与教师、同伴或其他人交谈,体验语言交流的乐趣。”
在幼儿园里,教师给幼儿提供真实而丰富的语言情境,就是给幼儿创设可以帮助他们操作运用多种语言交流行为的交往情境。一方面是在专门的语言教育活动中,让幼儿学习在不同的语言情境中如何运用相应的语言交流方式来与人交往。
如谈话活动中幼儿学习如何倾听他人的语言;文学活动中侧重理解和使用叙事性的语言表达方式;听说游戏要求幼儿使用敏捷应变的语言。另一方面,日常的语言交往是真正真实而丰富的语言交往环境,幼儿可以有更多的机会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扩展自己的语言经验。
2、创造性原则:
创造性教育已经得到了广大幼儿教育工作者的认同,但在实际中,许多人却简单的将幼儿创造性地培养放在艺术教育活动中,这几年,许多教师上公开课都喜欢上艺术活动,因为这样的活动可以比较容易的培养幼儿的创造性,使活动看起来新颖、好看。
其实,创造性培养是贯穿和融合在教育过程的一切活动中,语言教育活动也不例外。反思语言教育活动过程,教师在与幼儿交往的时候依然是由教师发起的提问很多。创造性地语言教育活动过程,应当是《纲要》所提出的幼儿“想说、敢说“的活动环境。
教师所选择的教育方法、手段和措施都要有利于保护和发展幼儿的创造性。
3、因材施教的原则:
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从孔子的创立到朱熹的身体力行,已经有两千年之久,但实际运用得并不很好。一方面是因为传统的教学组织形式—集体教学难以照顾每个幼儿的个别差异;另一方面是因为对个别差异研究不够深入和细致,只笼统地按能力差异施教。
当代儿童语言教育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认同儿童语言发展的既有人类语言发展的一般规律,又有非常明显的个别差异,因而要求给每一个儿童提供符合个别需要的教育机会。
4、主体活动性原则:
这一原则是由“主体性”和“活动性”共同构成的,活动必须是主体的活动,剥夺了主体性,活动是不可能进行的。而主体性又主要是通过活动来体现的,所以主体性和活动性密不可分。儿童是通过自己的活动建立和发展着自己的世界。
没有儿童的主体性活动,就没有儿童的发展。而要使儿童真正实现“自主”,至少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做活动的主人,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二是要主动和有主动权,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加强师生间、幼儿间的积极互动。
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传统的“满堂灌”的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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