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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大臣-军机处的长官

0 新人999 新人999 2024-12-10 17:11 5

   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又称“枢臣”,是军机处的长官。正式名称,初期有“办理军机事务”、“军机处行走”,后来有“军机大臣上行走”,光绪年间始用“军机大臣”之名,凡有上述名称的,都是军机大臣。
   军机大臣均为兼职,自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等官选用,或由军机章京升任。初为三人,后增至四、五人或八、九人,最多十一人。其数无定额,任期无限止。其具体职责为每日晋见皇帝,协助处理折奏,参议大政,并承皇帝旨意撰拟谕旨(乾隆中期以后实际由军机章京代拟);还负责审拟交办的重大案件,稽察各部院衙门汇奏事件,以及奏补重要官缺等事。例兼方略馆总裁和内翻书房管理大臣。
   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最高政务机构。初设于雍正七年(1729),当时正值清廷用兵西北,军务紧急,因内阁在太和门外,官员混杂,易于泄露军机。为此,清世宗在靠近内廷的隆宗门内特设军机房。作为临时性的军事指挥机构。由于这一机构有利于君主独裁,战事结束后,于雍正十年正式改称军机处,成为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常设机构。直到清末(1911)“责任内阁”出现时才被撤销,前后存在约190年。军机处设军机大臣,一般是三四人至五六人,最多时达六七人,通称大军机。由皇帝在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中选任,没有定员。其中一人为首席军机大臣,或称“揆席”。首席军机大臣每日入值,随时准备皇帝召见,即使皇帝外出巡幸也不例外。
   军机处总揽机要,还有向皇帝推荐官吏的权力,权限凌驾于内阁和六部之上。各地的奏章由军机处票签后呈请皇帝批示。皇帝的谕旨,凡属机要,都由军机处草拟,称为“密谕”,经由军机处通过兵部送达地方的督抚,称为“廷寄”,内阁无从过问。至于“文武官特简”以及西北两路军兵换防也要由军机大臣“进其名单”呈请钦定。军机处还立有“存记簿”,相当于机要档案,“凡有旨存记者,皆书于册而藏之”,“应密存事件,则密封存记”。总之,军机处奉命经办一切重大军政事务,成为国家的政治中枢。军机处产生后,原来的议政王大臣形同虚设,内阁也成了处理一般事务的机构了。军机处虽然总辖军国政务,但它本身不是一个正式的权力机关。军机大臣无专职,亦无定员。军机处不设官署,除了奉命办事之外,自己不能作出任何决定,也无权对外发出任何指示,即“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檐曝杂记》卷1)。其官员互不统属,皆直隶于皇帝,军机大臣的罢置也听命于皇帝,一切大权都集中在皇帝手里。它的设立是清代统治者在中央行政制度方面的重大变革。皇帝通过军机处,完全控制了全国的军政大权,实现了“干纲独揽”的绝对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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